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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店要開發票嗎?先搞懂月營收 20 萬、免用統一發票與真正增加的成本(2026)

2026年3月24日14 分鐘閱讀

每次一討論到小店要不要開發票,最容易出現兩種很極端的說法。 一種是:小店本來就不用開發票。另一種是:只要營業額超過某個數字,就一定要開。 這兩句話都太簡單了。 截至 2026 年 3 月 24 日,比較接近官方規則與實務的說法是: 不是所有小店都要開發票,但也不是低於 20 萬就一定沒事。 因為這件事真正牽涉的,不只是...

小店要開發票嗎?先搞懂月營收 20 萬、免用統一發票與真正增加的成本(2026)

小店要開發票嗎?先搞懂月營收 20 萬、免用統一發票與真正增加的成本(2026)

每次一討論到小店要不要開發票,最容易出現兩種很極端的說法。

一種是:小店本來就不用開發票。
另一種是:只要營業額超過某個數字,就一定要開。

這兩句話都太簡單了。

截至 2026 年 3 月 24 日,比較接近官方規則與實務的說法是:

不是所有小店都要開發票,但也不是低於 20 萬就一定沒事。

因為這件事真正牽涉的,不只是稅,而是整套經營模式。

很多人真正想知道的,其實不是法條本身,而是這幾件事:

  • 20 萬到底怎麼看?
  • 低於 20 萬是不是就永遠安全?
  • 開發票到底多了什麼成本?
  • 如果超過起徵點,實際上要先做什麼?

這篇就把這些問題一次講清楚。

先說結論:20 萬是常見門檻,但不是絕對安全線

先抓最重要的一句。

依目前規則,小規模營業人原則上得免用統一發票。實務上,常見判斷標準之一,是 平均每月銷售額 20 萬元以下

但這件事最容易被誤解的地方就在這裡:

20 萬不是一條你只要站在下面,就永遠安全的線。

因為截至 2026 年 3 月 24 日,官方規則同時保留了一個空間:稽徵機關仍可視小規模營業人的 營業性質與能力,核定其使用統一發票。

所以比較接近現實的理解是:

  • 一般情況下,平均每月銷售額 20 萬以下的小規模營業人,原則上可以免用統一發票
  • 但如果你的經營方式已經顯示你有能力進入開發票體系,仍然可能被核定使用統一發票

2026 年 3 月 12 日發布的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新聞稿也把這件事講得很明白:營業人是否應使用統一發票,並不是只看平均每月銷售額 20 萬。只要具有下列特徵之一,就可能被認定已具備使用統一發票能力:

  • 以連鎖方式經營
  • 利用電子系統設備管理座位、提供取餐或號碼
  • 透過網路銷售
  • 以電子方式或收銀機開立收據、處理或管控帳務

也就是說,20 萬是一個常見門檻,但不是萬無一失的護城河。

20 萬到底怎麼看?不能只抓單月,而要看整體營業狀況

很多人一看到某家店某個月做超過 20 萬,就會立刻下結論:那你就該開發票了。

但開店本來就有旺季、淡季和大月、小月。

餐飲會遇到節慶檔期、觀光人潮、天氣因素;零售也會遇到活動月、送禮季、假日波動。你不能只抓某一個月特別高,就直接把整家店定義成已經穩定跨過門檻。

這也是為什麼實務上談這件事,重點通常不是「某一個月剛好衝上去」,而是整體平均營業狀況與經營型態。

簡單說:

  • 單月高,不等於一定要開
  • 長期平均高,風險才會越來越高
  • 即使平均還沒高到 20 萬,只要經營型態已顯示有能力使用統一發票,仍可能被核定

免用統一發票,不等於不用繳稅

這是第二個最常見的誤解。

很多人把「免用統一發票」聽成「比較沒被管到」或「比較不用繳稅」,這也不對。

免用統一發票,比較接近的是:你被放在比較簡化的制度裡,不是制度外。

意思是:

  • 你原則上可以不開統一發票
  • 但不代表你完全不用繳營業稅
  • 小規模營業人仍可能由稽徵機關按查定銷售額課徵營業稅

截至 2026 年 3 月 24 日,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的課稅方式說明仍寫得很清楚:查定課徵的小規模營業人,通常是由主管稽徵機關先查定每月銷售額,再按稅率計算營業稅額,而不是等於完全免稅。

真正增加的,不只是稅,而是整套成本

很多沒有真正開過店的人,最容易把這題想得太簡單。

他們會覺得:開發票,不就是多繳一點稅嗎?

但對小店來說,事情根本不是這樣。

一旦從免用統一發票,走進一般使用統一發票的制度,增加的從來不只是帳面上的稅負感受,而是整套成本一起上來。

包括:

  • POS 或收銀設備
  • 感應與列印設備
  • 穩定網路
  • 行動支付或刷卡串接
  • 電子發票服務
  • 對帳、記帳、申報成本
  • 行政處理時間
  • 員工教育訓練

而且很多都不是一次性成本,而是每個月持續發生的成本。

所以問題從來不只是「多開一張發票」,而是:

你是不是把一家原本還能在簡化制度下生存的小店,整個拉進另一套固定成本更高、管理要求更多的經營模式裡。

為什麼很多人會覺得 20 萬太低?因為營收不是利潤

這也是這個議題最常被忽略的地方。

很多人聽到「月營收 20 萬」,會直覺覺得:20 萬不少了吧?

但問題是,營收不是老闆真正賺到手的錢。

一家店月營收 20 萬,不代表老闆賺 20 萬。很多時候,甚至連賺 2 萬、3 萬都不一定。

因為營收進來之後,還要先扣掉原料成本。假設毛利率抓 50%,20 萬營收真正能拿來支付其他支出的毛利,可能只剩 10 萬。

接著這 10 萬裡面,還要再扣掉:

  • 房租
  • 水電瓦斯
  • 清潔耗材
  • 原料損耗
  • 設備折舊
  • 人力成本
  • 其他雜支

扣完之後,很多小店不是「有賺很多」,而只是老闆自己把大量工時投進去,勉強撐出一個可以活下去的空間。

所以 20 萬這個門檻,放到今天,對很多小店來說,根本不是賺錢門檻,而只是 勉強活著的門檻

真正值得檢討的,不只是稅,而是翻身的門檻是不是變高了

如果把時間拉長來看,這個問題其實比「要不要開發票」更深。

四十年前的 20 萬,和今天的 20 萬,代表的現實根本不是同一件事。

原本這套制度某種程度上保留了一段緩衝空間,讓想靠小吃、零售、手作、接案或一間小店過生活的人,可以先在相對簡化的制度裡慢慢做,先活下來、先累積客源、先把生意做穩。

等你真的做起來了,再進入更完整的報稅、開發票與管理體系。

這原本比較像是一道階梯。

問題是,房租、物價、原料、人力、設備和金流工具都變了,很多名目上的門檻卻沒有同步反映現實。結果就是:原本留給小生意慢慢長大的那一段緩衝空間,可能正在被壓縮。

如果最後變成很多人還沒真正賺到錢,就先要承擔更高的制度成本,那這個問題就不只是開不開發票,而是:

這個社會有沒有留一條路,讓普通人可以靠一點小生意慢慢往上走。

但反過來也要問:如果一開發票就活不下去,商業模式是不是也太脆弱?

講到這裡,也不能把事情寫成單向抱怨制度。

因為另一個同樣現實的問題是:

如果一間店只要一開發票,就立刻從打平變成虧錢,那它真正的問題到底只是制度,還是商業模式本身也太脆弱?

這不是在替制度辯護,而是店家自己也必須面對的一件事。

因為你不能假設自己永遠都低於門檻,也不能假設未來制度永遠不變,更不能假設自己永遠都不用進入更完整的經營模式。

所以如果一間店的獲利,只建立在「我最好永遠都不要開發票」這件事上,那它的風險其實一直都在。

這也代表,除了制度面要給小店合理過渡空間,店家自己也要回頭檢查:

  • 定價是不是太低
  • 毛利是不是太薄
  • 成本結構是不是太緊
  • 經營模式有沒有留下足夠的安全空間

因為如果一進入比較完整的制度就活不下去,那就算今天暫時不用開發票,長期來看,這個商業模式恐怕也很難走得久。

超過起徵點後,實際上怎麼做?

如果你真的不是在討論觀點,而是已經接近實務操作,接下來這段比較重要。

先抓最核心的一句:

只要達到起徵點,就不該再用「我只是小賣家」的心態看待這件事。

截至 2026 年 3 月 24 日,財政部稅務入口網在網路交易稅籍登記專區的公開說明是:

  • 銷售貨物,每月銷售額達 10 萬元
  • 銷售勞務,每月銷售額達 5 萬元

就應辦理稅籍登記。

這裡要特別注意,起徵點20 萬免用統一發票的常見標準 是兩件不同的事。

比較白話的理解是:

  • 先達起徵點:你就要面對稅籍登記
  • 之後是不是要直接進入開立統一發票制度,還要看是否屬小規模營業人、平均月銷售額,以及稽徵機關的核定

第一步:先辦稅籍登記

常見會準備到的資料包括:

  • 負責人身分證明文件
  • 印章
  • 稅籍登記申請書
  • 視組織型態補附章程、合夥契約、授權書或其他文件

如果你是最常見的個人接案、網拍、工作室或一人商號,通常先把身分證明、印章與申請書準備好,再依所在地國稅局要求補件。

第二步:由國稅局核定課稅方式

如果你是 已達起徵點,但平均每月銷售額仍未達 20 萬 的常見小規模營業人,實務上多半不是立刻變成自己每期報 401 的模式,而是先由稽徵機關查定銷售額後發單課徵。

截至 2026 年 3 月 24 日,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的課稅方式說明仍以 1% 查定課徵 為小規模營業人的常見稅率範例。

第三步:通常按季繳納,不是每月自己手算

依財政部稅務工作行事曆,查定課徵營業人通常是:

  • 每季繳一次營業稅
  • 例如第 1 季營業稅繳納期間通常在 5 月 1 日到 5 月 10 日
  • 第 4 季則通常在隔年 2 月 1 日到 2 月 10 日

所以很多小規模營業人實際上的感受會是:國稅局寄繳款書來,你再按期繳納。

第四步:進貨憑證不是沒用

如果你屬查定課徵的小規模營業人,還是應該保留進貨憑證。

截至 2026 年 3 月 24 日,財政部稅務入口網 Q&A 仍寫明:符合規定的進項憑證,可以用 進項稅額的 10% 扣減查定稅額;申報時間通常是在 1 月、4 月、7 月、10 月的 5 日前

也就是說,小規模營業人不是完全沒有可扣空間,只是規則和一般使用統一發票的營業人不同。

第五步:如果之後做到 20 萬以上,或被核定有能力使用統一發票

當你之後平均每月銷售額上升,或你的經營型態已顯示具備開發票能力,就可能被核定使用統一發票。

進入這個階段後,常見做法就會變成:

  • 自行開立統一發票
  • 依一般營業人方式報繳營業稅
  • 以銷項稅額扣抵進項稅額

這也是為什麼,真正該準備的從來不只是「多繳一點稅」,而是整套系統、流程與成本結構。

FAQ:小店最常問的幾個問題

Q1:月營收 20 萬以下,就一定不用開發票嗎?

不一定。

截至 2026 年 3 月 24 日,平均每月銷售額 20 萬元以下的小規模營業人,原則上得免用統一發票;但稽徵機關仍可視營業性質與能力核定使用統一發票。

Q2:免用統一發票,是不是就等於不用繳稅?

不是。

免用統一發票不等於免稅。小規模營業人仍可能由稽徵機關按查定銷售額課徵營業稅,只是制度相對簡化。

Q3:小店開發票,真的只是多 5% 嗎?

通常不是。

真正增加的常常是 POS、金流、發票服務、對帳、申報、教育訓練、行政時間與人事管理成本,而不是只有稅率本身。

Q4:起徵點跟 20 萬門檻是一樣的東西嗎?

不是。

截至 2026 年 3 月 24 日,財政部對網路交易的公開說明是:銷售貨物月銷售額達 10 萬、銷售勞務達 5 萬,就應辦理稅籍登記。至於是否免用統一發票,還要看你是不是小規模營業人、平均月銷售額是否達到 20 萬,以及是否被核定使用統一發票。

Q5:如果我超過起徵點但還不到 20 萬,通常怎麼課稅?

常見情況下,會先由國稅局核定為查定課徵,按查定銷售額與適用稅率發單通知繳納,並不是每個人一開始都直接進入一般開立統一發票制度。

Q6:如果一開發票就活不下去,代表什麼?

這通常代表問題不只在制度,也可能在商業模式本身太脆弱。像是定價過低、毛利太薄、固定成本太高、流程太亂,這些都會讓你一進入正式制度就很吃力。

最後想說

小店要不要開發票,從來不是一句話可以講完的事。

不是所有小店都要開發票,但也不是低於 20 萬就一定沒事。

開發票增加的,也從來不只是稅,而是整套設備、金流、申報、管理與行政成本。

所以真正該討論的,不只是小店該不該開,而是:

今天這個門檻,還有沒有反映今天的小店現實?

以及:

如果一間店一開發票就活不下去,那要檢討的,到底只有制度,還是連商業模式本身也該一起被檢視?

這才是「小店要不要開發票」背後,真正值得談的問題。

參考資料

瘦桑

EDITOR

瘦桑

MO Design Studio 共同創辦人。關注設計 × 工程的平衡協作,擅長以簡潔語言說故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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